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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交通事故中能不能要求精神赔偿?

来源:隆回律师作者:湖南隆回律师时间:2015-02-06

  交通事故中,受害人的生命权或者健康权遭受损害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。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等。”以及第八条规定“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,造成严重后果的,人民法院判决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、恢复名誉、消除影响、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,可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。”,受害者可以在侵权之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。